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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畜牧兽医局严把“三关”保动物性食品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1-3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38
春节即将来临,即墨市的畜禽出栏量和流动量明显增多,仅位于七级镇的生猪批发市场和生猪屠宰加工厂,日交易和屠宰加工生猪就分别达到500——600头。为加强对进出和屠宰加工动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即墨市畜牧兽医局严把“三关”,确保动物性食品安全。
   一是把好动物监督关。实施市、镇、村三级监管责任制,市级兽医卫生监督部门、各镇分管领导、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站负责人、防疫监督员、村主任及动物养殖加工场(户)为有关责任人,对畜牧规模养殖场、户的监管工作实施统一标准的监管程序,从畜禽的免疫、定期消毒、用料、用药、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粪便处理、出场前的检测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做到监管记录齐全,档案规范,发现问题,果断处理。严把防疫、检疫、消毒关。
  二是把好交易加工检疫关。重点做好青岛正大肉鸡屠宰加工厂、七级生猪批发市场和屠宰加工厂、店集生猪交易市场的监管工作,由即墨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部门派出监督员巡回实施监督,查验畜禽及其产品的来源及检测情况,查验产地(运输)检疫及运载工具消毒证明。严厉查处无国家规定证明调运动物及其产品、宰杀出售病死动物产品的行为。
  三是把好流动动物管理关。为严防疫情传入,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从外地调运动物前,都必须到当地动物防疫监督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准调入。动物调入后,调入单位或个人必须及时向动物防疫监督部门报检,出示动物饲养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有关检疫检验证明,并按规定对动物进行隔离和疫情检测,无异常的方可混群饲养。出售和调出动物前,应到当地动物防疫监督部门报检,经检疫检测合格,取得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售。(即墨市畜牧兽医局: 展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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