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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将对兽药经营企业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规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2-18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72

为促进兽药经营市场有序发展,保障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和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决定2011年在全省开展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年活动(以下简称“兽药规范年活动”)。

为了有序开展兽药规范年活动,省局成立了以祖伟局长为组长的兽药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办公室,下发了《黑龙江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兽药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地到年底前,兽药经营企业达不到质量管理规范的将退出兽药经营市场。通过此次兽药规范年活动,对兽药经营企业的场所与设施、机构与人员、规章制度、采购与入库、陈列与储存、销售与运输、售后服务等进行质量管理规范,将进一步强化兽药经营企业的“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提升兽药经营企业的整体质量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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