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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全国兽药监察系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结果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2-14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08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兽药监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做好兽药监察工作,促进兽药监察事业快速发展,根据《关于召开2011年全国兽药监察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中监所(便函)〔2011〕11号)精神,经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所常务会研究,现将评选的2010年度全国兽药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公示,公示期4天。如对所公示的单位和个人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于2011年2月1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所长电子信箱(szmail@ivdc.gov.cn)或业务管理处电子信箱(ywglc@ivdc.gov.cn)。联系电话:010-62103519。

公示名单如下:

一、先进集体

一全国兽药质量监督先进集体

河南省兽药监察所、四川省兽药监察所、河北省兽药监察所、辽宁省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山东省兽药质量检验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监察所、黑龙江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宁夏回族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重庆市兽药饲料检测所、湖北省兽药监察所

二全国兽药残留监控先进集体

河南省兽药监察所、山西省兽药监察所、上海市兽药饲料检测所、江苏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安徽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湖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四川省兽药监察所、江西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广东省兽药与饲料监察总所、青海省兽药饲料监察所、贵州省兽药监察所、天津市兽药饲料监察所、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监察所

三全国兽用生物制品质量监督先进集体

广东省兽药与饲料监察总所、山东省兽药质量检验所、甘肃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四川省兽药监察所、北京市兽药监察所、辽宁省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陕西省兽药监测所、吉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云南省兽药饲料检测所

四全国兽药监察系统能力验证优秀单位

江苏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上海市兽药饲料检测所、河南省兽药监察所、浙江省兽药监察所、湖北省兽药监察所、北京市兽药监察所、福建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湖南省兽药监察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

二、先进个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兀征(甘肃所)、扎依达(新疆所)、王国忠(黑龙江所)、王钦晖(云南所)、刘让(新疆兵团所)、刘光茂(山东所)、刘满萍(青海所)、匡光伟(湖南所)、江秀红(福建所)、闫小峰(北京所)、严凤(上海所)、余家宝(天津所)、吴兰(河北所)、吴礼洁(广西所)、吴彦虎(宁夏所)、吴萍(辽宁所)、张莉(安徽所)、张莹(海南所)、李军(四川所)、李华岑(河南所)、苏亚(内蒙所)、陈慧华(浙江所)、周伟良(江西所)、武煊(重庆所)、金秀娥(湖北所)、赵毅(陕西所)、耿士伟(江苏所)、崔成富(广东所)、章历劼(贵州所)、程建国(山西所)、谢春雷(吉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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