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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畜牧产业发展规划》经诸暨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1-3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78

1月26日,诸暨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诸暨市畜牧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诸政发[2011]11号)文件,要求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标志着《诸暨市畜牧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诸暨市畜牧产业发展规划》,从2008年着手开始调查研究和起草,2009年列入诸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计划,整个编制工作历时两年。编制过程分五个程序:一是初稿起草,查阅专业资料,参考相关规划,引用科学数据,召开多层次研讨会,书面征求乡镇政府和部门、牧业龙头企业的意见;二是科学论证,邀请省畜牧兽医局、省农科院、浙江大学、绍兴市畜牧兽医局的专家进行科学性和合理性论证;三是规划环评,委托浙江省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开展规划环评,市环保局召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是省内第一个进行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牧产业发展规划;四是部门评审,由市发改委牵头,召集财政、国土、环保、科技、农业、林业、规划等部门进行规划评审;五是政府通过,市政府于2010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十四次常务会议进行讨论并通过。

规划对畜牧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或将要面临的主要问题作为重点进行编制,核心内容是畜牧用地的保障和控制,规划新增了生猪规模养殖的畜牧用地1903亩,全市极大部分规模养殖场用地作为现状标注为设施农用地的达24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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