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畜牧兽医局鲁牧质监发[2010]15号《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承担了省畜牧兽医局在济南市流通领域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任务,组织有关人员对市内超市、农贸市场畜禽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测,全面完成了检测任务,比规定结果上报时间提前了10天共在我市抽检畜禽样品60批次,其中猪肉12批,牛肉12批,羊肉12批,鸡肉12批,鸡蛋12批,涉及农贸市场、超市等11个单位、40个品牌。分别检测了猪肉、牛肉、羊肉中的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鸡肉中的磺胺类药物残留和鸡蛋中的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抽样工作结束后,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迅速组织人员,对所抽样品用酶联免疫吸附法进行筛选,对筛选检出残留的再用气质等仪器进行了确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