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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全面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确保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2-01  作者:[标签:编辑]  浏览次数:34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履行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能,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富锦市畜牧局全面开展了动物产地检疫工作。通过确立了一个工作总目标、落实了一项行业管理新制度、实施了一套新机制,采取了三项定点措施,监管了六个重点环节,取得了执法到位、技术进步、产业发展的好效果,保持了全市动物疫情稳定,保证了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

一、确立了“保持动物疫情稳定,保证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的产地检疫工作总目标。

我市从2010年10月1日起,全面开展了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并确立了“保持动物疫情稳定,保证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的产地检疫工作总目标。做到强制免疫密度100%、免疫标识佩带率100%、出栏畜禽产地检疫率100%、进入流通环节动物检疫持证率达到100%;屠宰检疫率100%,检出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确保病害动物不出场、不出村,有效地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降低动物发病率和死亡率,保障全市动物产品安全,促进我市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落实了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为前提的“产地准出、行业准入”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动物及动物产品从业人员的行为,我市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动物检疫的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为前提的“产地准出、行业准入”管理制度。

一是动物离开产地前,货主主动申报,经村报检,方可出场、出村,持村级动物产地检疫证明,到镇检疫,取得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方可运输上路。从根本上做到:有病动物不出栏,把疫情控制扑灭在户的防疫目标。

二是从事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运输、经营、屠宰、加工、贮藏等六个环节的经营业户,必须经过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各格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三、实施了三级联检,三环联防,三方联动的工作新机制。

为了更好的发挥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能,市畜牧局调动畜牧系统各方资源,实施了一套完整的三级联检,三环联防,三方联动的工作新机制。

一是开展了市、镇、村三级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市级动物检疫综合报检点,负责全市出县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报检工作;11个镇级产地检疫报检点,负责各镇辖区内动物产地检疫工作;430个村级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负责本村辖区内外运、外引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双向报检工作。通过市、镇、村三级动物检疫员层层检疫把关,确保了输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安全。

二是防疫、检疫、监督三个环节联合防疫。通过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的不法行为,从而保证了动物检疫工作顺利开展。不检疫不准上市流通,已从执法者的管理理念,转化为经济人、养殖户的普遍共识, 从而提高了动物防疫密度和戴标质量。实现了以监促检、以检促防的三环联防目标,使全市的防疫、检疫、监督工作全部走上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三是畜牧生产、技术支撑、执法监督三个方面联合行动。通过积极推进兽医体制改革工作,理顺了体制,创新了机制,富锦政府系列畜牧兽医局成立了市畜牧产业化发展办公室、市畜牧兽医技术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负责全市畜牧产业化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畜牧兽医技术支撑、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形成了生产做指导、技术做支撑、执法做保障的三方联动工作新机制。

1、富锦市畜牧产业化发展办公室,强化对全市畜禽养殖场的规划、指导、管理工作。重点从建场申报开始,严格场区规划布局审批,确保建场伊始就增强了养殖法人的防疫意识,使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完全符合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同时积极引导畜禽养殖户集中饲养,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模式,从源头上确保了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

2、当执法监督人员发现疑似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畜牧兽医技术中心化验人员就会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逐头采血,逐头化验,以事实说话、以技术说话,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3、畜牧局成立了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加大了对生产、运输、经营、加工、贮藏动物及动物产品各个环节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无检疫证明的一律禁止收购、运输,屠宰、出县境。严厉打击违反《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的违法行为。2010年已查处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运输动物违法案件24件,其中依法没收病害猪92头、病牛4头。对病害动物全部进行了扑杀、深埋、焚烧、无害化处理,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和处罚,震慑了违法经济人,有效阻止了病害动物产品流入市场。

四、采取了定点报检、定点屠宰、定点销售的三项定点措施

一是动物检疫定点申报。目前,我市设置了1个市级、11个镇级、430个村级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构建了由442个动物检疫报检点组成的市、镇、村三级动物检疫网络。

二是必须到定点屠宰厂屠宰。我市有森益食品有限公司、明达牧业有限公司二家动物定点屠宰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畜禽定点屠宰厂派驻了动物检疫员,实行24小时值班检疫制度。

三是动物产品定点销售。动物产品经营网点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实行动物产品定点销售,销售的动物产品,必须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检疫合格标志。

五、监管了生产、运输、经营、屠宰、加工、贮藏六个重点环节

一是生产环节监管到位。养殖场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免疫后全部加戴免疫耳标,并建立免疫档案和饲料及投入品生产档案,与规模养殖场签订《动物防疫包保责任状》和《标准化养殖场创建承诺书》。

二是运输环节监管到位。进入运输环节的动物必须具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车辆消毒证明》,并配戴畜禽标识。一经发现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动物运输上路时,一律进行补检和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是经营环节监管到位。经营动物、动物产品必须附有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具有检疫合格标志。向饭店、熟食加工环节销售动物产品时,必须开具市畜牧局统一印制的《富锦市动物产品销售单》。

四是屠宰环节监管到位。凡需进厂屠宰的动物,必须佩带免疫耳标,持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及胴体加盖(加戴)检疫合格标志,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按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是加工环节监管到位。饭店、熟食加工店在购进动物产品原料时,要到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动物产品定点销售店采购,必须向销售商索要《富锦市动物产品销售单》,随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检查。

六是贮藏环节监管到位。冷库贮藏的动物产品,必须持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志及动物产品包装上附有检疫合格标签。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实行不定期抽查方式,发现有违法贮藏的动物产品一律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无检疫合格标志的动物产品依法没收无害化处理。

六、取得了执法到位、技术进步、畜牧产业发展的好效果。

全面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是保持动物疫情稳定、保证输出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的重要措施。由于种种原因,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在各地畜牧系统工作中都存在着不能全方位、全面开展和执法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富锦市畜牧系统的干部职工,以履职尽责、不负众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体制上、资金上、人员力量不足的实际困难,创新思维、精心谋划、打破常规、负重前行,闯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富锦实际的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新模式,也在工作实践中得到了一些启示。

一是执法到位,可以促进畜牧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是对养殖法人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规范的有效手段,从而实现了对畜牧产业发展环境的全面保护。执法到位,有效控制了各种疫情的发生,促进了我市畜牧产业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保证了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二是技术进步,可以推动畜牧产业提档升级。我市通过不断增加畜牧兽医科技投入,全面提升了畜牧兽医技术中心化验室对各种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能力,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到位,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通过大力推广和应用了畜禽品种改良、人工授精、生态养殖等饲养技术,配合饲料、秸秆青贮氨化等资源高效利用技术,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治技术,促进了我市畜牧产业的发展;依靠技术进步,加快了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的进程,我市畜牧业规模化养殖比重不断提高,标准化、产业化生产经营水平不断得到提升。预计2010年年末,全市猪、牛、羊、禽饲养量分别达到120万头、13.6万头、26.8万只、400万只,奶牛存栏1万头,规模化养殖场(小区)721户,创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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