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全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行风建设,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按照年初统一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现将《在全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在全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开展
行风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对全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行风进行评议,正确评价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查找和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推动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为促进畜牧业乃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以促进全市动物卫生监督事业健康发展为出发点,以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以强化队伍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树立行业形象为重点,积极促进全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水平、提升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
二、活动目标
通过在全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开展行风评议,实现以下目标:
一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推进行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遏制腐败现象,转变执法理念,推行人本执法,妥善解决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使全市动监系统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加强。
二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基层站所、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等窗口单位及执法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无超标准收费和巧立名目、额外增加收费以及公路“三乱”现象。规范执法程序,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无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使窗口管理明显加强、社会形象明显提升。
三提升队伍素质。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动物防疫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全面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三、评议对象
市和各区县(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四、评议内容
一依法行政。是否做到严格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处罚;是否存在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强制服务等问题。
二政务公开。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政策法规、审批项目、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公示制度,便于知情和查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提供信息的,是否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予以答复。
三服务质量。是否主动、热情、文明、规范服务;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方面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否积极主动地予以解决;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四清正廉洁。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是否存在“吃、拿、卡、扣、要”等现象;是否存在利用职权为个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五制度建设。是否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是否坚持纠、评、建相结合,狠抓整改,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民主评议的长效机制。
五、评议方法
按照“服务对象评议为主、系统内部评议为辅”的原则,主要采取发放《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行风评议表》(附件1)的办法进行测评和征求建议意见。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灵活采取开座谈会集中评议、发调查表分散评议、网络评议等形式。
参加对区县(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行风评议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服务对象,包括养殖场(户)、屠宰场、动物诊疗机构、动物产品冻库、动物产品加工厂、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户或贩运户以及消费者等;二是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动物卫生监督分所、乡镇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动物检疫申报点、驻屠宰场检疫监督组以及基层防疫、检疫人员。每个区县回收的有效评议表原则上不少于100份,其中来自服务对象的不少于60份。
参加对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行风评议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各区县(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及派出机构;二是服务对象。由服务对象参加的评议主要通过网络方式进行,请各地在开展评议时一并告知服务对象,登陆重庆动物卫生监督网对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评议。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回收的有效评议表原则上不少于60份。
六、等次确定
本次评议等次主要依据回收的评议表统计汇总情况确定。《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行风评议表》共分6个大项17个小项,每个评议项分“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其中:第1—16小项“满意”计6分,“基本满意”计4分,“不满意”计0分;第17小项“满意”计4分,“基本满意”计2分,“不满意”计0分。
各单位要对回收的有效评议表进行逐项计分,最后取其平均分来确定评议等次。其中:平均分85分以上定为“满意”,70-85分定为“基本满意”,低于70分定为“不满意”(上限不含本数,下限含本数)。
七、评议时间及步骤
2010年11月15日至2010年12月20日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1月15日至11月25日)
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自觉性和针对性。
二开展评议阶段(2010年11月26日至12月15日)
通过设评议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发放评议表方式进行测评,并对回收的评议表进行统计,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
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汇总评议结果,并针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行风评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落实专人具体抓。要全员发动,全员参与,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主动查找和克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严肃评议纪律。各地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对待评议工作,自觉把心思放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把功夫用在整改不足、提高工作和管理水平上。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民主评议和考评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个人。各单位回收的评议表要封存备查。
三及时整改落实。针对评议中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和建议,各地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整改落实。并及时向服务对象和系统内部通报整改情况。对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和期限,并在明年工作部署中予以重点安排和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各地要坚决克服评议中的短期行为,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扩大行风评议的社会参与面,将阶段性评议转化为经常性的社会监督,推动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市动物卫生监督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活动结束后,各区县(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认真总结活动取得的成效,找准存在的不足,明确今后的改进方向,并于2010年12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行风评议情况统计表以及对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行风评议表报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法规科,活动总结、行风评议情况统计表同时报送电子件。(联系人:乐泽宇;电话:89133789;邮箱:fgk89133789@163.com)
附件:1.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行风评议表
2.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行风评议情况统计表
主题词:农业 兽医 执法 行风评议 方案 通知
抄送: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农委,
各区县(自治县)兽医主管部门。
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2010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