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东、记者王忠政报道:临近春节,为了确保水产品消费安全,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厅相关通知要求,锦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由该市水产品质量检验站负责印发或公示渔业禁用、限用药清单及《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等法律规章,使养殖生产者了解禁止使用违禁药物的原因,增强依法生产的自觉性;由该市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印发病害防治、科学用药和推广新技术方面的宣传材料,引导和帮助生产者建立科学的操作规程,传授合理、规范的用药知识。
2007年1月20日前,各县(市)区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认真自查,掌握本地区养殖生产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品种,并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有关问题;各县(市)区要结合生产实际、养殖品种状况以及用药特点,对辖区内水产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检查。以检查现场存放禁用药物、饲料为重点,配合检查各项生产记录。对违法使用禁用渔药的水产养殖企业的药品和产品,立即扣押,监督销毁并依法实施处罚;检查养殖场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未建立相应制度的企业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必要时根据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根据各地的检查结果,市局将组织检查组对部分县(市)区进行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