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2010年全市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检查实施方案》(渝农发〔2010〕301号)(以下简称《检查方案》)和市重大办要求,决定于10月28日—11月4日开展全市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和车辆安排
请万州、涪陵、黔江、巴南、渝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铜梁、綦江、垫江、梁平、武隆、潼南、荣昌、璧山、南川、忠县、开县等20个区县(自治县)各派兽医主管部门(或动监所或疫控中心)主要负责人1名(任组长)、技术骨干1名及驾驶员1名、车辆1辆参加检查。其余21个区县各派1名技术骨干参加检查。请各区县(自治县)兽医主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统筹安排好参加检查人员和车辆。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检查方案》规定内容认真逐项检查,如实评价被检查区县工作情况。检查结束后,要提交每个被检查区县的检查统计表、评分表和工作评价报告纸质件、电子版。
三、检查时间
2010年10月28日—11月4日。具体安排如下:
10月28日下午,所有参加检查人员在雾都宾馆·太阳城报到。
10月29日上午9:00—10:30,召开检查工作部署会,安排检查分组并领取检查采血器材等。会后,检查组赴各区县开展检查。
10月30日—11月3日上午,各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
11月3日下午,组员回原单位;组长先将检查采样及采样表格送交市疫控中心后,返回雾都宾馆·太阳城报到,并将每个接受检查区县的检查表和汇报材料等纸质件、电子版交会务组。
11月4日上午9:00—12:00,召开检查工作总结汇报会。由各检查组组长汇报检查工作情况(每组控制在8分钟内)。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区县(自治县)于10月20日前将参检人员和车辆名单(格式见附件)报兽医主管部门盖章后,传真至我所防疫监管科,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防疫监管科邮箱。
二参检人员赴区县检查期间的食宿和差旅费,统一回原单位报销。
三各派车单位,要提前做好车辆检修和保养,保证车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
四各区县(自治县)要按照《检查方案》要求,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提前准备采样所需动物保定器材、防护设施和备用采血器材,全力配合检查组顺利完成检查工作。
五《检查方案》及有关检查统计表格可从重庆动物卫生监督网 (http://www.cqvs.cn)通知通告栏下载。
市动监所办公室会务联系人:唐慧,电话:89133552,手机:13883033306。
市动监所防疫监管科联系人:潘兵,电话:89133560,传真:89133554(自动),Email:fangjianke@yahoo.com.cn。
雾都宾馆·太阳城地址:渝北区龙溪街道红叶路1号(重庆市民政局斜对面),联系人:小刘,电话:67620222,手机:13399892859。
附件:2010年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人员和车辆回执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农业 兽医 交叉检查 通知
抄送:市农业委员会,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区县(自
治县)兽医主管部门。
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2010年10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