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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所生猪产销联建消毒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9-1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82

受动物卫生监督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生猪产销联建消毒药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文件下载)。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516号

2. 项目名称:动物卫生监督所生猪产销联建消毒药采购

3. 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

一 聚维酮碘溶液 10 吨

二 二氯异氰脲酸钠粉 10 吨

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标段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某标段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4. 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 投标人资质要求: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营范围具有动物防疫消毒药品生产或销售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B、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同时具有农业部批准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农业部批准的兽药车间GMP证书资质证明文件。

C、所投产品须经农业部批准生产(须提供相关批准文件含批准文号)。

D、供应商如非广东省注册企业,须在广东省设有服务机构或委托的服务机构(须提供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合作协议);
E、其它条件详见投标须知总则中第五点要求。

6.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09月 10 日-2010年09月 29 日,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下同),每份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参与的投标人必须在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下列有效文件的原件(现场检查、登记完后退回: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并提供开户银行和帐号证明(加盖公章)。已注册备案投标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如需要邮寄,应该交纳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后即发。

注:1)、此账号只受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购买费用,不受理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2)、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7. 投标时间:2010年10月 13 日上午09:45—10:00

8.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10月 13 日上午10:00

9. 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统一在网上集中答疑,如有任何疑问以传真或电邮至采购代理机构。

购买了采购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0.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参投多个标段时保证金需分别汇入;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须知第20点”要求提交。

11. 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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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项目负责人:魏铧 手机:13552220486

电话:010-51521146 传真:010-8811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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