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来,平度市畜牧兽医局严格执行国务院《种畜禽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种畜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2009年《青岛市种畜禽管理培训班资料汇编》及培训班的有关要求,对辖区内的65家种畜禽场及新申请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与换证的畜禽场,进行严格加强监管、监督及审查,具体做法如下:
一、依法审查,严把准入关口
要求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首先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获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后,再安有关要求申请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
二、坚持标准,认真审查生产经营资质。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报及资料审查是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秩序的第一关口,平度市畜牧局坚持实事求是、详细审查、规范初验的原则,对种畜禽场址与布局、存栏数量、制度管理、经营措施、饲养管理、疫病防控、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审核审批工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按照申报——初验——再申报——材料核查——实地验收的要求和原则,明确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强化检测,切实搞好疫病防治。
疫病防治是种畜禽生产的重要环节,种畜禽场要认真做好场内有关疫病的净化,从源头遏制某些疫病的发生,防止疫病垂直传播,确保种畜禽及商品畜禽安全;要做好规定动物疫病自检,并建立检测报告制度,检测结果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加强对种畜禽的疫病监测,一旦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或影响种畜禽质量的疫病,立即在动物防疫人员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种畜禽场必须积极主动配合,疫病监测结果将作为审核、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条件重中之重。
四、加强监管,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平度市畜牧兽医局根据辖区内《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情况,根据分布情况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动监站负责人每年进行1-2 次的拉网式检查,并进行不定期的抽查。重点对种畜禽生产选育计划、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技术人员配备、性能测定和场内防疫、检测制度、畜禽舍净化等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对种畜禽质量指标、出售种畜禽附具“三证”(种畜禽合格证、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证明)情况、生产经营管理档案、疫病防治消毒、疫病净化、系谱档案、经营销售等逐项进行核查。通过监督管理,了解掌握其经营状况,记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实行“登记制度”或“信誉等级”制度。促进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五、创新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管理水平。
加大种畜禽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种畜禽生产经营行为。对存在不足的种畜禽场限期整改,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该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坚决依法吊销,触犯刑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认真落实种畜禽许可监督管理的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严肃公正执法,建立统一有序、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种畜禽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畜牧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平度市畜牧兽医局:滕乐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