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于2010年9月5日举行动物检疫及执法人员法律法规考试。全市、县(区、管理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从事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或者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全体工作人员317人参加考试。由市、县(区、管理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正、副所长和取得农业部或广西动物卫生监督所发的《官方兽医培训师资》证书人员担任考务人员,各县(区、管理区)之间采取交叉监考的方式进行。
通过此次法律法规考试,增强了贺州市县(区、管理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从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全体工作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提高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