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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扎实完成乡村兽医登记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9-08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44

为了加强乡村兽医从业管理,提高乡村兽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保障乡村兽医合法权益,保护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乡村兽医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信阳市平桥区畜牧局于近日举办了乡村兽医职业技能培训班,并完成了对乡村兽医的登记工作。

农业部《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乡村兽医登记制度,经畜牧主管部门培训合格,进行兽医登记后,方可从事动物诊疗工作。为此,平桥区畜牧局高度重视,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乡村兽医登记工作的通知》,邀请多年从事畜牧兽医工作的专家授课。

培训内容包括乡村兽医执业道德、有关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畜禽常见病防治、兽药使用基本知识等。培训结束后,对所有人员进行了考试,对于考试合格者,进行乡村兽医登记,成为基层动物诊疗和动物防疫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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