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至11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选派兽药GSP检查组专家对我市即墨、城阳、胶州三市区共55家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了兽药GSP检查验收,共有46家兽药经营企业符合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被推荐为兽药GSP合格企业。到目前为止,我市共有85家兽药经营企业顺利通过了验收,成为兽药GSP合格企业。
验收工作根照《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开展,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场所与设施、机构与人员、规章制度、采购与入库、销售与运输、售后服务等60项的评定标准。
检查的程序:
一首次会议:确认检查企业和检查范围,宣布检查纪律,公布举报电话,介绍检查要求和注意事项,听取企业概况和兽药GSP实施情况的汇报。
二检查评议:检查经营企业现场,查看经营场所、仓库及相关设施、设备;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考核,了解人员培训和GSP实施情况;根据评定标准,进行综合评议,撰写现场检查报告,作出“推荐”或“不推荐”的综合评定结论,对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填写缺陷项目。
三末次会议:检查级组长向经营企业和观察员反馈检查结果和缺陷项目,双方认可后,填写检查报告和评定标准,并由省畜牧兽医局选派的检查组成员、市(县)畜牧兽医局观察员、被检查企业签字。
此次检查验收,省局选派的检查组李德忠组长对我市兽药GSP的开展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认可,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的问题提出了希望和建议。我处已把此次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结合下步工作要求传达到各市区,以利于更有力地推进我市全面开展兽药GSP建设工作的步伐,为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市场起到促进和推动作用。(药政药械处: 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