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兽药新闻 » 正文

即墨市丰城镇狠抓落实确保兽药饲料整治扎实推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8-3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66

为认真做好丰城镇兽药、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全镇兽药饲料的经营、使用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要求和即墨市局安排部署,即墨市丰城站动物卫生监督站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扎实推进。

一、全面摸排建档。对全镇兽药经营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同时还重点检查兽药、饲料购销记录,并对兽药、饲料销售点进行了登记造册,凡有不合格产品,一律没收销毁,同时建立好资料档案并掌控情况。

二、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兽药质量安全水平。丰城镇动物卫生监督站确立了以站长为组长的专治小组,对养殖大户和市场进行不定期的执法检查,明确了监管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内容,确保了每月对兽药生产企业GMP实施情况检查不少于1次,对规模化养殖企业用药台帐检查不少于1次,与兽药经营企业签订了《2010年兽药经营目标管理责任书》,书面签订率达到100%。

三、实施兽药生产厂家供货备案及资格审查制度。由各兽药经营企业对兽药供货厂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兽药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期、兽药GMP证书编号及有效期、所供兽药的批准文号、产品检测报告等。通过建立备案制度,保证兽药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兽药产品。

四、加强执法和监管力度。监督指导养殖企业和农户建立用药用料记录,完善使用档案,加大科普知识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农户识别假劣饲料的能力,做到科学合理用药用料。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等违禁物品的违法行为;打击和取缔 “三无”饲料上市(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并取缔无证经营。

五、落实好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深入贯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完善监管档案、责任追踪等科普宣传知识,牢固树立“三个意识” (增强守法意识、增强经营意识、增强行业自律意识),从而使制售假劣兽药饲料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饲料兽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孟宇航)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