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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渔牧函[2010]445号 关于做好近期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8-27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312

各市、县(市、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目前,由考区办公室组织各市负责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人员对报名的资格复审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0〕70号,见附件1)精神,现就做好近期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复审中考生资料信息不全工作。报名的资格复审中有28名考生相片不太清晰。请各市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尽快联系考生准备好相片,时刻关注农业部开通勘误窗口,一旦开通马上修正考生相片信息,确保准考证相片清晰,保证考生正常参考。

二、落实考试地点、考场。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生报名资格复审确认工作已结束。依照“服务考生,便于管理”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我区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别在南宁、桂林、玉林3个市设立考点,其它11个市不设考点,其考生到就近相邻的市参加考试(见附件2)。考场设置应选择承担过高考、国家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医学考试的学校,各考点原则上只能在一个学校设置考场。上述3个设为考点的市,应在9月6日前落实具体考试地址(作为考场的具体学校),报我局兽医医政药政处。不设考点的市,要通过各种形式,将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点设置安排等情况告知辖区内考生。

三、加快保密室建设,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南宁、桂林、玉林三市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执业兽医资格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和《农业部关于印发<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于9月30日前完成保密室建设,并通过当地保密部门的验收。同时,加强与当地保密、公安、信息化管理、卫生等部门协调,完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安全保卫方案、卫生防疫措施等,细化考试工作流程,积极稳妥做好相应考务工作,并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应急情况处理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预案上报考区办公室。

四、准确及时发放准考证。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要落实专人,于9月17日前完成准考证的打印工作。9月20日各市到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取准考证;9月24日前,各县(市、区)到所在市领取准考证;10月15日前,各县(市、区)应将准考证发放到考生手中。考生未在规定时限内领取准考证的,各县(市、区)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应将考生姓名、通知领取记录等说明材料报所在市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各市汇总后于10月20日报我局兽医医政药政处。

五、汇缴预留款及未用票据

请各市财务将报考费预留款和已使用的票据存根及未使用的票据,于9月15日前交到我局财务室(局办公楼205号房)。

各地考试考务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点及人员安排表

附件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2:

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点设置及人员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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