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吉林:专家解读畜牧养殖业灾后防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8-24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25

<>今年的特大洪灾,给吉林省畜牧养殖业带来了潜在的巨大危害。如何科学有效地防范疫情,确保我省畜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8月18日,记者专访了我国着名动物传染病学专家、吉林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院长钱爱东教授。

钱爱东教授认为,洪灾过后,地表被冲翻,大量家畜家禽和野生动物被淹死,加之洪灾后湿润的环境和潮热的空气,特别适合细菌和各种病原体的繁殖和传播,是各种动物疾病的高发期。同时,土壤中的病菌被洪水冲出来,造成场地广泛污染,也会引发疾病。必须及时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有效预防动物疫病的发生和蔓延。

对洪水溺死的畜禽尸体,不要食用,更不能随意丢弃,应对其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挖坑深埋或焚烧。对圈舍、围栏、饲喂用具、运输工具进行一次彻底大清扫,并全面进行严格消毒。可用10%-20%的石灰水或草木灰水、2%的烧碱溶液、2%-5%的过氧乙酸溶液进行消毒。如水源受到污染,可在每吨水中加入6-10克漂白粉进行消毒。

对洪灾中幸存的畜禽和灾后补栏的畜禽,应结合各地可能出现的疫病,及时进行疫苗接种,提高动物群体的免疫密度和免疫力。没有遭灾的畜禽,建议也进行一次强化免疫,防患于未然。

各级防疫部门应加强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及时准确地掌握疫情动态,对炭疽病、血吸虫病、猪囊虫病等人畜共患病进行重点监测。动物饲养场和个人发现畜禽突然死亡或怀疑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通知当地兽医人员确诊,切不可随意解剖和抛弃尸体,更不要食用和非法销售。

做好畜禽及其产品检疫,确保食品安全。重点是严把“四道关”,即产地检疫关、交通运输监督检查关、屠宰检疫关和市场监督检查关。同时,加强饲养管理,提高畜禽抗病能力,力争做到洪灾过后无大疫。

<>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