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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秋季动物防疫提前“开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8-23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195

7月27日以来,吉林市遭遇特大洪水灾害,给畜牧业造成严重损失。全市1.07万个养殖场(户)受灾,圈舍倒塌损毁47.7万平米。因灾损失畜禽121.7万头(只),直接经济损失将近2.9亿元。为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全面加强灾后疫病防控和做好大量因灾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吉林市畜牧局快速反应,及时部署,于8月5日,提前15天开展秋季动物集中防疫。

一是加强消杀灭源工作。从8月初到年底至少对养殖场户实施地毯式全面消毒3次;要求过水受灾养殖场户必须要等到彻底消毒后,圈舍干燥,饲料保障安全后,才能进行补栏再养。二是加强畜禽预防免疫工作。继续做好秋季畜禽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强制免疫的同时,要有针对性开展炭疽、丹毒、肺疫、链球菌和球虫病等灾后易发动物疫病的防治。三是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要组织乡村防疫人员加强疫病巡查和监测,加大监测范围和频次,及时发现和消除疫情隐患,严密掌控动物疫病发生态势,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科学果断处理。四是加强动物检疫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继续对加强对养殖源头的产地检疫和防疫监管,加强对逃避检疫、拒绝免疫、不配合疫情监测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大对灾区畜禽饲养、运输、屠宰和畜禽产品加工储藏等生产和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贩卖、转运死亡畜禽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对因灾死亡或死因不明畜禽要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的要求,加大对农贸市场、冷库等经营、贮藏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在全面完成秋防动物防疫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灾后及全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截止到目前,全市共派出1640多名专业防疫人员,对过水养殖场集中区域和养殖场户对畜禽圈舍及周边环境进行地毯式全面消杀灭源,累计使用消毒药品91吨,生石灰640余吨,共消毒养殖场7.6万户,消毒面积达3.2万平方米。全市共无害化处理死亡畜禽共计67.2万头(只)。全市累计免疫注射牛13.8万头、猪23.2万头、禽38.7万只,完成秋防免疫任务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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