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广元市着力加强家禽检疫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8-11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174

一是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二是严格按照农业部新《家禽产地检疫规程》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做好产地检疫。在确认所检家禽来自非封锁疫区并在免疫保护有效期内,临床检查健康且运载工具已经过严格消毒处理,方可开具检疫合格证明,佩戴脚环后放行。

三是严格执行农业部新颁布的《家禽屠宰检疫规程》,切实做到全流程检疫和同步检疫,对合格的家禽产品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并佩戴脚环。

四是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禽类动物及产品检疫工作整顿活动,重点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持有情况、禽产品脚标佩戴情况及质量状况。同时,依法严厉查处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家禽及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经营国家法律禁止经营的家禽及产品的地下窝点。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