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江北区渔政站在接到《重庆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关于查处武汉市科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违法产品的通知》(渝渔文[2006]32号)后,高度重视,迅速组成检查组,结合宣传新出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辖区内所有渔药、兽药经营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以保证江北水产品质量安全,防止此批伪劣渔药流入养殖户手中,从而进入水产养殖生产环节,可能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检查组由区渔政站、区农林水利局法制科、区畜牧兽医站、区农技站等单位的执法人员组成,对江北区境内渔药经营情况及水产养殖过程中用药情况进行了彻底检查。
检查组2006年12月19日清晨从江北区最偏远的五宝镇开始,由远至近检查了江北农村市场上所有的农药兽药经销点。每到一处经销点,检查人员都会首先检查是否有“查处通知”上禁用的武汉市科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伪劣渔药,然后逐一检查所有经销药品是否过期,包装是否完整等,并作了详细的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还将禁用渔药的宣传资料张贴在各经营门面的显著位置。最后向经营户及周围群众宣传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NY5071-2002)、《兽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在检查完市场后,检查组深入田间地头,对水产养殖户的用药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每到一家养殖户,检查人员都会详细了解生产过程中的用药情况及药品的购买途径等,都会认真核实渔业生产过程中用药是否有违禁药物,随后对养殖户进行无公害水产品养殖技术、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水产品在休药期禁止上市等相关知识的宣传。
本次共检查了五宝、鱼嘴、郭家沱等5个街镇、3个渔需物资经销点、9个兽药经销点,走访了3户水产养殖户。检查结果:江北区农村有少量经营渔具的摊点,无经营渔药的摊点。养殖户均很少使用渔药,即使使用一般去南坪兽药市场等地购买,平时都只是用强氯精、生石灰等常规药物对鱼池进行消毒,基本采取无公害技术养殖。
虽然目前江北区渔药使用情况正常,但事关老百姓食品安全,绝不能等闲视之。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渔药市场经销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江北水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