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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畜牧兽医局开展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7-16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165

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胶州市畜牧兽医局为全面巩固近年来专项整治成果,抓住当前影响肉品质量安全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精力进行治理整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一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强化对活禽和生猪(牛、羊)的产地检疫,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的监管,严肃查处屠宰、经营、运输无检疫证明、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或者病死畜禽的非法行为。

二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严格开展屠宰检疫,对进入屠宰场(厂)的生猪,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认真做好同步检疫工作,切实规范检疫证章使用,监督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畜禽的非法行为。

三是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广泛宣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危害,加大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使用或教唆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行为。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抽检工作。四是按照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对屠宰场原有《动物防疫合格证》重新登记,制定过渡期工作方案,推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发放工作。 (胶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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