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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全面推行村级兽医官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2-19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32

全面推行村级兽医官制度,是将村级动物防疫、检疫、治疗和兽医卫生管理等4项内容赋予职业兽医,明确了执业兽医的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责,防疫责任由原来以村为单位细化到屯到户,并以2-4个村、3-10名执业兽医为单位,划定动物疫病联防区,区内设立中心防治室,有利于应对突发疫情、实施联防联动,交流诊疗技术。近期,通过争取国家立项,可为6个乡镇装备防疫监督专用车,为70个中心防治室装备冰箱、消毒锅、连续注射器、疫苗冷藏箱等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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