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兽药饲料监察所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43号,隶属于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是具有独立法人的、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是国家对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鉴定的法定专业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技术仲裁工作。
现有人员42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25人。其专业包含了畜牧、兽医、动物营养、药理、中药、分析化学、微生物制药等七个专业。
现设7个科室,即综合办公室、业务办公室、残留检验室(含抗生素)、化药检验室(含中药)、饲料检验室(含添加剂)、仪器室、生物制品监察室。
现有独立用房近4000平方米。现拥有液质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氨基酸分析仪、酶标仪、红外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等精密仪器设备及常规检验设备228台(套),现固定资产2400多万元。
二、招聘人数: 2人。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同事间的协作精神;
2、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3、在学、在研期间成绩优良,专业基础知识牢固,课题研发能力强,实验操作熟练,外语、计算机达到相应水准。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学历和专业要求: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化学 、药学、食品等相关专业。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20日至5月30日。
2、报名地点:黑龙江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43号)二楼203房间。 联系人:刘丽明 电话:0451-82269756手机:13936138386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证书、专业课程考试成绩、论文研究方向等材料以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张;个人简历1份。考生对自己提 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名信息有不真实情况,取消录用资格。
4、考核:由省畜牧兽医局人事处和我所共同进行,根据考核的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省畜牧兽医局党组会议讨论。
5、录用:经省畜牧兽医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的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办理录用手续。新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及保险按国家有关政策和所内相关制度执行。
五、本方案由黑龙江省兽药饲料监察所负责解释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