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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开展违禁药物专项整治活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5-22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277

按照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制订的《关于开展2010年“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和今年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即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即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清剿违禁药物,提升畜产品质量,降低药残留危害,促进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为主题的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截止5月20日,即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三个执法中队共出动执法车辆182辆次,出动执法人员910人次;拉网式检查了1家兽药生产单位,10家饲料生产企业,68家饲料经营单位,131家兽药经营单位,168家养殖企业的用料用药情况及28处奶站、13处定点屠宰场的生产情况,在检查中未发现有使用和销售“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违法行为,取得良好效果。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监管意识。

3月7日,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召开了关于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制订了《关于开展2010年“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郑瑞波副局长就即墨市违禁药物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二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加强领导,监管到位,确保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完成。

二、营造良好氛围、健全举报制度

结合即墨市政府3.15打假宣传活动,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在规模养殖场、农贸市场和屠宰场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全面宣传兽药、饲料的识假辨假常识,广泛宣传《食用动物禁用药物及化合物清单》及农业部第560号、426号公告等相关法规,向群众讲解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的危害性。形成了全社会群防群控“瘦肉精”的良好氛围,做到防患于未然。

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制度。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制订了《即墨市畜牧兽医局有奖举报管理办法》,设立举报电话(88552623),逐步完善了“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 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进一步疏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案件查处效率。

三、深入开展违禁药物专项整治,确保不出安全问题。

一强化“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监测工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即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于3月19日-28日开展2010年度上半年兽药、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对辖区内的饲料生产经营环节、畜禽养殖环节进行了饲料专项监督检查和样品抽检,共抽取饲料样品23批,兽药样品90个,及时送青岛兽药饲料检测中心检测。同时加大畜禽产品检测力度。1—5月份共抽取猪肉6批次,猪肝6批次,猪尿30批次,鸡肉4批次,鸡蛋6批次,生鲜牛乳4批次。重点检测“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等违禁药物,均已送青岛兽药饲料检测中心检测,同时,进一步落实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建立不合格产品实时通报制度。经检验确定为不合格的兽药、饲料产品及时向经营户通报,引导经营户经营质量可靠的兽药、饲料产品。

二加大饲料市场监管,建立饲料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饲料经营企业备案制度:严格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所规定的经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必具备的条件,对经营户进行实地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备案。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拒不改正的予以取缔。二是饲料产品准入制度:对进入饲料市场的各类饲料产品由经销商向畜牧局提供该产品的相关资料,经审验合格的,发给《即墨市饲料产品准入证》,凭证销售;凡未取得《即墨市饲料产品准入证》的饲料生产厂家和经销企业,禁止进入我市辖区内销售。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加强对饲料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重点检查饲料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企业的原料仓库、生产车间、成品仓库都进行了认真清查,严厉查处非法添加违禁药品、人用药品等违禁化工添加物的行为。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的有关规定,正确添加各类饲料添加剂,确保生产的饲料产品质量安全。

对畜禽养殖一体化企业继续实施《安全用药责任书》制度,不定期加大对使用自配料的养殖户的监管力度,将其列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的重中之中。仔细清查了其自配料生产加工记录、饲料配方及饲料原料,并向他们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督促他们安全加工,科学养殖,不在饲料加工过程中添加违禁药物和未经允许的饲料添加剂,以确保饲料质量安全。

三加强兽药市场监管力度,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依照《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等文件的要求,严查非法生产、经营瘦肉精、呋喃唑酮、地西泮(安定)、三聚氰胺、氯霉素等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流入畜产品市场。对查获的非法生产、经营违禁药物的企业或个人,依法给予严惩,并在“即墨政务网上”爆光。

四深入开展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一是加大对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力度。重点检查《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执行情况,督促奶站认真落实各项规程,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行为。二是对全市40余家规模化奶牛养殖场(户)加强监管,各动物监督站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对奶牛场(户)免疫记录、饲料兽药的使用、奶牛健康状况等进行全程监管。督促养殖户建立生鲜奶收购、销售、检测、消毒、异常奶处理等各项记录。同时加大了检测力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抽取生鲜牛奶样品4批,送青岛市饲料兽药检测中心进行检测,未检测出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

五加大生猪市场整治力度,保障肉品质量安全。一是建立了对生猪规模饲养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监管制度,督促养猪场建立兽药、饲料使用台账。对养殖户进行了《食用动物禁用药物及化合物清单》及农业部第560号、426号公告等相关法规宣传,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同时对生猪规模饲养场进行了生猪尿液“瘦肉精”的抽检,1-5月共抽取生猪尿液样品30批次,未检出阳性。

二是加强对屠宰场的监管。对进入屠宰场(厂、点)的动物,必须佩带免疫耳标,证、标齐全且证物相符。检疫员必须查验《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定点屠宰企业建立生猪进厂(场)检查验收台帐、生猪产品出厂(场)销售台帐、肉品品质检验台帐三个登记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按操作规程宰杀牲畜,保证肉品质量合格率达100%。行动以来,共对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的肉品质量抽检3次,未发现不合格肉品出厂情况。

三是加大流通环节的执法力度。即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成立了两个执法中队,联合各动物卫生监督站对全市范围内的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销售渠道进行了全面整顿排查,对进入市场的猪肉,认真检查定点屠宰专用章、肉品检疫合格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肉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做好市场巡查记录,实行可追溯监管。凡在市场上发现销售其他渠道的猪肉、注水肉、有病有害猪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以及其它不合格猪肉的,强制其立即退市,并依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给予严惩。行动以来,共依法查处无检疫证明经营生猪肉案5起,均已立案查处。(即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顾春霞 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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