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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营单位须通过GSP认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5-2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09

昨日记者从东莞市农业局获悉,2010年是全国兽药经营规范年,该局日前召开会议,决定本月下旬开始将逐步施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SP),并于近期依法查处和取缔违规经营兽药单位。

东莞市农业局总兽医师卢炽根指出,目前全市兽药市场存在场所和仓库设施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购销记录不完善、无兽药技术或质量负责人,兽药质量难以保障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该局将采取措施整治全市兽药市场。一方面,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疫苗等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进货渠道混乱、购销记录不完整等违规经营行为。

另一方面,开展对兽药经营单位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兽药经营单位基本信息库。此外,还将清查各类假劣兽药,确保检查覆盖率达100%。

东莞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障莞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全市力争在2012年3月1日之前,要求所有兽药经营单位都必须通过兽药GSP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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