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社区农业中心:
为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肇源县畜牧兽医局制定了《肇源县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
肇源县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黑龙江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确保肇源县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和《执业兽医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兽医工作体系,加强兽医队伍建设,规范兽医执业行为,保障兽医合法权益,全面提高执业兽医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确保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成效。
二、参加执业兽医考试的对象
拟在我国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保健的兽医人员;规模饲养场、养殖小区的兽医人员;生产和销售兽药、兽医生物制品的兽医人员;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兽医院校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
三、工作步骤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部署发动、组织实施和工作总结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
1、召开会议,召开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兽医资格考试工作。
时间安排:2010年4月
2、广泛宣传:通过召开会议,电视通知,下发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推行执业兽医制度有关法规、规章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相关事宜,增强动物诊疗机构,兽药经营企业,畜禽养殖场(户)和乡镇畜牧兽医站等兽医从业人员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了解和认识。
时间安排:2010年4月—7月
二组织实施
1、组织报名
根据省局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公告,按照《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接受考生报名,考生报名时间:6月16日—7月16日,申请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gov.cn)或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ma.org.cn)进行报名,考生报名完成后,在报名期间可查询,修改其报名信息。
时间安排:2010年6月—7月
2、资格审核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应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考生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应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2寸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两张。各乡镇(场)畜牧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汇总考生信息,报县医政药政监察所复核,符合条件的将考生信息汇总报大庆市考区办公室。
时间安排:2010年6月—8月
3、发放准考证
按省市规定组织发放准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时间安排:2010年9月
4、组织考试
考生按省市统一安排的考试时间到大庆市考区各考点参加考试。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5、发放考试成绩单
考试结束后,由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监察所负责公布考试成绩。考生还可通过网上查询成绩。
时间安排:2010年12月
6、发放《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经过考试、考核合格的由畜牧兽医部门发放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统一核发农业部颁发的《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此证书是国家对从事动物疾病治疗,免疫和动物保健等兽医人员资格认可,从业的凭证。
时间安排:2011年1月
三工作总结
2011年1月,肇源县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监察所负责对本次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材料上报省、市畜牧兽医局。
三、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本次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肇源县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韩凤海 肇源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副组长:宋国金 肇源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成 员:张守双 肇源县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监察所所长
秦国维 肇源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张加政 肇源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主任
郑昌江 肇源县畜牧兽医局肇源镇分所所长
何相臣 肇源县畜牧兽医局三站分所所长
寇云军 肇源县畜牧兽医局新站分所所长
张中良 肇源县畜牧兽医局头台分所所长
陈少鹏 肇源县畜牧兽医局茂兴分所所长
邓桂荣 肇源县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监察所科员
明艳慧 肇源县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监察所科员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张守双 成 员: 邓桂荣 明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