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4日~5日,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在北京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组织召开了由部分兽药残留专家及标准专家参加的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审定会。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杖榴教授被推选作为专家组组长主持了标准评审。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党委书记刘敏同志在会上做了指示。刘书记首先介绍了会议召开的背景和农业部针对最近发生的“红心鸭蛋”和多宝鱼药物残留超标事件所采取的积极应对措施,强调了制、修订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在应对农产品安全问题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加快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制、修订和发布工作的紧迫性。刘书记指出,目前我们在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方面存在着两点不足,一是数量偏少,二是覆盖范围不够广。为此,我们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残留检测方法标准,最大限度地满足残留监控工作需要,保证动物性食品安全。刘书记强调了标准评审工作应当遵循的四项原则,即:客观、公正的原则,发扬民主、协调一致的原则,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相结合的原则,与现行法律法规、国际贸易衔接的原则。
17位到会专家对23项标准进行了认真审议,形成了评审意见。
此次会议的召开,对于进一步加强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实施,扩大检测范围,提高我国动物性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