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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开展兽药执法大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2-08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80
为了巩固兽药实施GMP成果,整顿和规范兽药市场秩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局关于开展兽药市场集中整治活动及开展兽药饲料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要求,柳州市畜牧水产局抽调市区、6县兽药执法骨干组成两个兽药执法检查组,于11月6日至10日,对全市6县5城区开展兽药执法大检查行动。此次兽药执法检查的重点是:非法生产兽药行为;非法兽药产品即非GMP企业生产的兽药产品,已废止地方标准且市场流通期限已满的产品,禁用兽药及金刚烷胺等抗病毒药物,走私进口兽药等;非法制售生物制品行为;不规范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对非法生产、经营、使用假劣兽药行为进行打击,以保证该市动物养殖及肉品的食用安全。
  这次共检查了6县、5城区的兽药饲料经营企业94个、规模养殖场22个、兽药生产厂家1个、兽医医疗机构10个。所到之处,执法人员做到边检查、边宣传、边整改,发放禁用兽药清单及兽药流通有关问题等宣传资料130份。现场依法查封假劣兽药2113包/合,其中国家明令禁止出售的兽药389包/合、人用药295包/合、过期兽药、旧标签及未通过GMP等兽药1429包/合,查封《兽药经营许可证》过期未办1户,并对违法业主依法进行处理。
  从检查情况看,该市兽药饲料市场供求秩序良好,绝大多数服从管理,守法经营,药品标签和说明书齐全,摆放整齐,卫生状况良好,尤其是融安县的兽药购销记录规范。禁用药、无批准文号的假兽药产品检出不多,无证经营现象得到有效整治和遏制,国标产品逐步增多。大型无公害养殖场药物进出、使用记录较规范。在检查中也发现了部分经营企业和养殖企业兽药购销记录、使用记录不够完整规范,均责令其限期整改。
  根据农业部的规定,一是截至2006年6月30日,非GMP通过企业的兽药产品不得再继续销售和使用;二是除经农业部批准生产、使用的疫苗产品外,禁止使用其他药物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一类病原微生物引起的病毒性疫病。通过检查行动,进一步规范了该市兽药经营和使用行为,净化了兽药市场环境,确保动物疫病防治用药的安全,有效地促进健康养殖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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