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2日上午7时左右,合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员在重庆德佳集团实施监督检查中查处一起非法调运仔猪案。经调查:当事人丁某驾驶车牌号为贵C26501的白色小货车从贵州绥阳县起运26头生猪到我区准备销售,该批生猪没有《重庆市动物调运备案单》,也没有在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备案。
当事人丁某未经申报备案,擅自到市外调运生猪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五条和《重庆市人民政府〔2009〕101号通告》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1000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