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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费变相涨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4-21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52

4月18日,宁都县一些养猪户向本报反映,宁都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每头猪要统一收取50元的屠宰服务费。他们说,物价部门出台的文件上规定,屠宰服务费应论“斤”收,而屠宰场却按“头”收,增加了养猪户的负担。

据梅江镇一些养猪户反映,从2008年11月份开始,宁都县每头猪的代宰费从45元提高到50元。宁都县部分养猪大户和宁都县梅江镇养猪协会于2009年春季联合上书县政府及县商业局,表示生猪屠宰加工费的收取标准过高,养殖户难以承受。宁都县物价局收费管理股一郭姓负责人说,宁都县生猪定点屠宰场为县商业局下属的国有企业,其收费标准一直由县物价局审批。县物价局一文件显示:“你场生猪定点屠宰服务费继续核定为:以片肉和去污垢内重量为基数,每市斤为0.28元。”从该文件可看出两点:其一,县物价局的文件规定,生猪定点屠宰服务费应论“斤”收,而屠宰场却违反规定按“头”收取;其二,从2006年起,县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根本没变,而屠宰场却在2008年将每头猪的屠宰服务费标准擅自提高了5元。当地物价部门表示,宁都县平均每天需要宰杀120头猪才能满足市场需求,如此算来,一天就要多收600元,一年则要多收2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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