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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紧急部署,切实加强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4-1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69

2月22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发生O型口蹄疫疫情。3月30日,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发生一起输入性猪O型口蹄疫疫情。针对目前严峻的动物疫情形势,为了加强我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区不发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近日,昌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向各镇站下发了《昌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加强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镇站要全面加强防控工作,扎实做好免疫、检疫、疫病监测等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

一是强化重大动物疫病程序化免疫和查漏补针工作。要求各镇认真核查免疫档案,严格按照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发现免疫到期未免疫的场户,新购进或新出生的畜禽要立即进行补免。对临产期在一个月以上的动物要全部进行免疫,对临产期在一个月内的动物,待产仔后及时补免。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密度达到100%。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养殖档案和免疫档案。要求各镇督促规模养殖场户建立健全养殖和免疫档案。同时,要不断完善养殖户的免疫档案和免疫提示牌,确保记录准确、及时、规范。

三是加强疫病监测检测。要求各镇对免疫后21天(猪免后28天)的养殖场户,要及时采血进行抗体监测,对免疫不合格的动物及时进行补免,确保免疫效果,对新生畜、禽待第2次免疫后进行抗体监测。

四是加强封闭管理和消毒工作。要求养殖场户认真做好封闭管理工作,严禁外来人员、车辆进入生产区;牛、羊禁止外出放牧;禽舍门窗、料库加装防鸟设施;做好清圈消毒和灭鼠、灭蚊蝇工作;圈舍内每周消毒3—4次,舍外环境每周消毒1—2次。

五是严格落实外引动物申报和隔离检疫制度。要求养殖场户近期禁止从外区县购入偶蹄动物,必须引入的需上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审批。各规模场户要建立隔离圈舍,对发病及外引的动物进行隔离饲养,防止造成交叉感染和疫病传播。

六是加强督查和疫情报告工作。要求各镇组织人员加强对养殖场户进行督查,要求养殖场户认真落实各项综合防疫措施,对存在防疫问题的,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的,要立即上报区疫控中心进行诊断,防止造成动物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针对近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情况,区农业局、区疫控中心将组成督查组对各镇防疫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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