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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严把猪肉检疫关 56家兽药经营单位达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2-27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08

春节期间,莒南县畜牧局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当地公安部门,查获一过境贩运病死猪货车,对该车装载的213头2500余公斤病死猪按规定于次日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按规定作出了处罚。

春节期间,临沂畜牧部门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屠宰厂、畜产品经营市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和生鲜乳加工企业的监管,严把入厂检疫关、屠宰检疫关、出厂检疫关,对储存企业要求畜产品必须凭检疫证明入库,无检疫证明的不准入库。对病死畜禽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据悉,郯城共查处违法出售动物产品案件6起,货值8500余元,无害化处理2起。苍山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停业整顿一处,限期整改两处,共查获不合格动物产品3600公斤,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同时,临沂市56家兽药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在人用、违禁、无批号药品上进行了重点排查,均达到了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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