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源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我市将从3月1日至4月30日,集中开展春季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据悉,本次防控工作将统一实施集中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督、兽药监管和督导检查等五大专项行动。强力推进散养畜禽集中免疫加补免周的免疫制度,逐村固定免疫日,对新补栏畜禽及时补免。产地检疫将严格执行到场、到户现场检疫制度,坚持凭免疫档案、免疫证明、免疫标识出具检疫证明。屠宰环节严把活畜进厂检查、待宰观察、宰检同步、加标出证和无害化处理关。流通环节要切实加强对外埠调入我市或过境的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和防疫消毒,对来自疫区的动物及其产品要坚决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