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春节期间,为保证市民渡过一个祥和、安全的春节,全市工商系统广大干部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对节日市场的监管力度,节日期间首都市场繁荣,秩序良好,消费环境安全放心。
一、启动节假日工作机制,强化市场监管
针对节日消费的特点,市工商局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全面落实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秩序控制各项工作,确定了监管的重点商品、重点地区、重点经营业态和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风险意识,全力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有效控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净化市场环境,春节期间,首都市场的繁荣稳定。
节日期间,市工商局启动了节假日工作机制,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和政务值班三大系统同时启动,利用12315和各分局的投拆举报系统,认真受理相关的投诉和举报,做到快速反应,处理及时。另外,按照节日期间市场应急预案的要求,市场、消保、食品监管、执法队、食品安全办公室系统及各专业分局、城八区的工商所、远郊区县城区和风景旅游区的工商所在节日期间都安排半数人员在岗值守,做好随时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市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每天有足够的人员在岗值班,确保了节日期间的市场监管执法到位和应急处置及时。
全市各工商分局根据辖区市场特点,重点对旅游市场、文化出版市场、烟花爆竹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加大对庙会、景区景点、民俗旅游村、旅游度假村、旅游购物、烟花爆竹经营等重点场所以及旅游、文化等重点行业的监控力度,采取有效的措施,查处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确保首都节日市场的安全与稳定。
春节期间,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9081人次,3132车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41595户,其中检查食品经营户14395户、商场超市5305家、有形市场1587个、庙会104个次,查处取缔无照经营16户。
1、加强了对烟花爆竹销售行为的监督管理。针对2010年烟花爆竹监管的形势,节日期间,各级工商机关按照市局有关节日市场秩序控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集中执法力量,认真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做好各项应急准备,会同有关部门对烟花爆竹经营主体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市局将全市2274个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全部纳入风险点防控,要求各分局落实“一日两巡”、做到“八个严查”,严查“未经许可登记销售行为、未按期限销售行为、未亮照经营行为、擅自改变经营场所行为、产品防伪标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批发网点捆绑定量销售行为、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等行为”。坚决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和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截至2月19日,市场秩序安全有序,未发生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全市工商系统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14474户次,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烟花6件,封存下架不合格烟花34箱。查处非法销售烟花4件,查扣非法烟花382个、爆竹6800个。
2、加强对节日鲜肉市场监管。市工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节日鲜肉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分局认真检查市场主办单位落实场厂挂钩制度及鲜肉经营商户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情况,加强对北京市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检验合格证明、车辆消毒证明的检查。要求各分局积极联合动检、商务、公安等部门加强对鲜肉市场周边、非法聚集群、黑窝点的检查,对非法销售鲜肉行为进行打击,决不允许来源不明的鲜肉进入市场。对私屠乱宰黑窝点一经发现,立即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掐断私宰肉和病死猪肉流向市场的渠道。要求各分局利用新配发的快速检测箱,加强对鲜肉“瘦肉精、兽药”等项目和水分含量的检测,对检出瘦肉精的要严格控制并追根溯源,依法查处。对水分超标的生产厂家要暂停销售,问题严重的,解除场厂挂钩合同。保障首都人民吃上放心肉。
3、加强对庙会、展销会管理。春节前夕,工商部门提前介入,对各庙会筹备情况进行了检查,实地检查了场地及设施,对管理人员提出了要求。并对庙会进行了重点监控,召开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会议,布置任务,明确目标。强化市场主办单位的责任和管理意识,并对参展商户进行培训;严格主体准入,审查经营资质进行登记备案;制定展销会食品安全预案,加强食品快速检测;专管员每天到岗,现场驻守巡查,加强对展销会的监管;在展销会现场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建立消费举报绿色通道,快速解决消费者投诉。
据统计,全市登记的庙会、展销会共15家,共设置摊位2361个,参观人数321万人。
二、消费投诉大幅下降,首都节日市场秩序良好,消费环境安全放心
市工商局12315、市消协96315两条热线2010年春节期间处理来电1633件,比2009年同期减少5.77%,其中,接待咨询1520件;受理消费者投诉59件,同比减少40%;12315受理群众举报48件。另外,市消协还受理消费投诉35件。
1、消费者投诉数量减少40%,票务服务、提货卡送货难成为投诉热点。
春节期间,两条线路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9件,同比减少40%。从商品服务分类看,商品类40件,服务类19件。其中排名前三位的是:家用电子电器、日用百货和居民服务类。受理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18件,投诉的主要问题是消费者购买手机、电脑等三包类产品,在7日内出现质量问题,因节日期间售后部门停业,消费者要求商家尽快办理退货,避免延误退换货时间。受理日用百货类投诉10件,投诉的问题集中在购买的衣服出现起球、变形,皮鞋出现断面等质量问题上。受理居民服务类投诉5件,订票服务问题突出,商家擅自违约、加价出票等成为投诉的重点问题。如消费者在网上订购3张球票,并已显示定制成功,但最后商家只同意提供一张球票。再如,消费者订购飞机票,已经完成订单并付款,等到出票时商家却要求消费者必须再加价40元。上述投诉正在调解中。
从涉及问题的分类上看,主要集中在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问题,这两类问题占到投诉总量的70%。其中,质量问题27件,占投诉总量的45.76%;售后服务问题16件,占投诉总量的27.12%,如消费者购买的礼品提货卡,要求送货时出现商品质量差,售后服务无保障。某女士持某公司的礼品套卡,拨打卡上送货电话要求送货时,商家承诺3日内送到,但却迟迟未能送到,之后商家便不再接电话。再如,某消费者持鲜花卡要求公司在节日期间送花,送到后消费者发现送来的鲜花已经蔫了,要求公司重送,对方电话一直未能接通。以上投诉正在调解中。
2、群众举报数量与2009年基本持平,主要集中在无照经营、掺杂使假、虚假宣传等方面。12315共受理涉及无照经营问题的举报26件,无照场所涉及网吧、副食店、理发店等,目前已反馈1件举报不属实。其他案件正在调查中;受理涉及掺杂使假问题的举报8件,目前已反馈3件,均不属实。受理涉及虚假宣传问题的举报3件,具体是:某报刊登广告:2月13日至2月14日购买手机赠送电饭锅,举报人购买后发现并无此活动;举报人反映某商场举办购物返券活动,返券只限于购买同类商品,但在券面和店堂中均未明示;某超市海报宣传:2月9日—2月21日,购买手机,享受2480元一部的价格优惠,实际消费者购买时,要不就是没有此价格销售,要不就是没货。上述3件举报均在调查中。
3、旅游市场投诉举报明显减少。春节期间,涉及旅游市场的投诉举报共3件,较2009年同期明显下降。其中投诉1件,消费者在滑雪场滑雪时,因滑道表面有冰,不能正常滑雪,要求退费。受理涉及庙会的举报2件,其中一件经查不属实。另一件举报人反映庙会中一家商户销售的紫砂壶是用油漆刷制成紫砂样子,以假充真。目前此案正在调查中。
三、节日食品市场安全放心
春节期间,12315受理有关食品投诉举报21件,其中投诉5件,比2009年同期减少1件,主要问题有:销售的食品变质、缺斤短两、含异物、包装内外标识不符、销售的饮料中奖后商家拒绝兑奖。受理食品举报16件,比2009年同期减少5件。其中,需要快速处理的食品举报10件,目前已反馈7件,均不属实。
春节期间,全市工商系统对乳制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蔬菜、鲜肉、水发产品、熟肉制品等33类食品进行了24个项目的快速检测,抽检食品样本2550个,其中合格样本2532个,不合格样本18个,合格率99.29%。
2010年2月13日—2月19日,市食品办组织全市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城管、商务、药监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大节日检查力度,共出动检查人员24657人次,出动执法车7482车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1873户次,纠正违法行为33起,取缔无照经营商户31起,立案查处11起,查处无照游商贩卖食品779起。共罚款7140元。
截至2月19日16:00,未收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