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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齐抓共管让“瘦肉精”灭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2-11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105

湖南省2009年出栏生猪7850万头,居全国第二位;外销生猪3000多万头,居全国首位。生猪产值超千亿元,占全省畜牧业产值的75%,占全省农业总产值的32%,养猪业已成为湖南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近年来,针对个别生猪生产、经营者受利益驱使,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的问题,湖南省采取坚决有效措施,重拳严打,确保了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湖南省一直十分重视“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的整治工作。2002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通知》。2004年,将“瘦肉精”等违禁物品整治工作列为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8项实事内容之一。2005年,将“瘦肉精”等违禁物品整治作为全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2006年,组织开展了“瘦肉精”等违禁物品专项整治行动“百日会战”。2008年,组织开展了以“瘦肉精”等违禁物品整治为主要内容的迎奥运百日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2009年,把打击“瘦肉精”等违禁物品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的重中之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等违禁物品整治工作的通知》。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整治行动,有力地推动了“瘦肉精”等违禁物品整治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得到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均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牵头、十多个部门参与的“瘦肉精”等违禁物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行为得到基本遏制。2009年,全省共移交公安机关案件42起,涉案人员64人,刑事拘留33人,无害化处理生猪422头。全省畜禽水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建设逐步加强,监测覆盖面扩大,抽检频率增加。社会群防群治的格局初步形成,营造了违禁药物“人人知晓危害,处处抵制使用,时时敲响警钟”的良好氛围。

打击“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省畜牧水产局主要抓的是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的“瘦肉精”整治领导小组,对全省整治“瘦肉精”等违禁物品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行为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等违禁物品整治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二是全面排查,强化监管。投入100多万元统一购买“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10万个,免费发放到各市州县(市、区),对生猪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排查。从2009年3月开始全省实行生猪检疫与“瘦肉精”等违禁物品检测同步进行。对出栏生猪每户至少抽检1头,对外销生猪实行批批检测,只有经“瘦肉精”检测合格的才能开具检疫证明。定点屠宰场按3%~5%的比例抽检。凡是检测确认为“瘦肉精”阳性的生猪,一律实行无害化处理。三是追根溯源,严肃查处案件。对查处的“瘦肉精”案件,省局均向案发地的县市政府下发了案件督办函。去年省局与省公安厅先后派出7个督导组进行督办。省局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瘦肉精”等违禁物品查处工作力度的通知》,将所有“瘦肉精”案件全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对涉嫌“瘦肉精”案件人员依法予以处理。目前,全省已判刑9人。四是加强宣传,把握舆论导向。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一些市、县(区)以政府名义发布打击“瘦肉精”公告,并张贴到村、到场,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使“瘦肉精”等违禁物品整治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湖南省畜牧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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