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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基层兽医管理体制将改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1-2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36
为有效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日前,记者从县畜牧局获悉,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我县将再次推进县乡兽医管理体制改革。
    在2005年进行的镇乡街道农业服务体系改革中,对畜牧兽医管理人员已按照公益性与经营性职能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了改革,其公益性人员的经费全额纳入了财政预算,并进入镇乡街道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据市政府《意见》,在此次改革中,再次将镇乡街道原畜牧兽医管理人员从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分离出来,独立设畜牧兽医站,人员、业务、经费" 三权" 归县,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县畜牧兽医局)管理。改革工作将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
    据畜牧局负责人介绍,关于我县对此次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正在研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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