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莱西市畜牧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以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以全面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全方位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莱西市畜牧局在加强执法人员日常管理的同时,突出抓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为保障培训质量,切实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该市结合动物卫生执法工作现状列出培训重点,有的放矢的制定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每一次培训,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节节提升,为全面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促进生鲜乳收购人员法律意识和产品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2009年,莱西市畜牧局先后举办由收奶站站长、乳品加工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达21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严把“三关”,全面做好检疫工作
2009年,该市从抓年度目标落实、细化监管责任入手,对全市畜禽养殖场(户)、屠宰厂(点)、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畜产品超市逐个排查登记,分别建立档案,划片包干,逐项签定监管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把好“三关”:一是严格把好产地检疫关;二是严格把好动物屠宰关;三是严格把好动物及其产品运输、销售流通关,有效保障了供全运会和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
一产地检疫持续加强。近年来,为了不断提高社会散养动物的产地检疫率,莱西市畜牧局在全市突出抓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制度的落实工作,并以印发明白纸的形式,将动物产地检疫的申报时限、报检方式、报检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一一告知养殖场户。基层动监站接到报检后,及时安排检疫人员到现场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检疫。做到“一及时,六不出”:即接到报检后,动物检疫员必须及时到达现场实施检疫;“六不出”:一是未经现场检疫的不出;二是未经免疫的不出;三是未经规定动物疫病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出;四是猪牛羊未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出;五是检疫不合格的不出;六是视线不良无法进行临床检查的不出。对临栏检查和实验室检测合格的动物,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准予调出,不合格的,严格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出证质量。
二屠宰检疫进一步规范。为确保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该市向全市动物屠宰厂(点)选派了动物检疫监督人员,专门负责动物的屠宰检疫工作。检疫人员对动物的屠宰过程,严格按照检疫规程和标准实施同步检疫,做到了“五个100%,一个确保”。一是进厂(点)动物检疫持证率达到了100%;二是进厂(点)动物查证验物率达到了100%;三是耳标回收率达到了100%;四是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100%;五是出厂(点)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率达到了100%。“一个确保”,即确保了出厂(点)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严格执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法行为,是提高动物及其动物产品检疫率和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2009年,该市采取经营场所巡回查,重点路段蹲守查,问题区域跟踪查的方式,对全市动物及动物产品饲养、屠宰、加工、经营、冷藏、运输和生鲜乳收购等环节不间断进行巡回、跟踪检查,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屠宰、加工、经营、运输未经检疫和病死动物以及违法收购生鲜乳案件的发生,社会散养动物的产地检疫率大幅提升,全年立案查处动物防疫、生鲜乳收购违法案件21起,补检生猪、牛130余头,补检动物产品2100余公斤,没收违法收购的生鲜乳8000余公斤,没收销毁病死动物及其产品170余公斤,先后责令37个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2009年,莱西市先后协同农业部、省畜牧局对畜禽及其产品养殖、屠宰、收购、加工各环节进行“瘦肉精”、氯霉素、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有害物质及限用药物例行监测4批(次);按照青岛市畜牧兽医局下达的抽样计划,抽样送青岛市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监测13批次,共采样品894个,检测合格率100%。(莱西市畜牧局: 刘正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