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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食药监局昨公布去年查处的五大典型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1-2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98

1月19日,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去年查处的五大典型案件,具体案情如下:

案件一:假“糖脂宁胶囊案”

此案于2009年2月6日根据群众举报查获。石家庄某糖尿病食品经销部无药品经营资质经营假药“糖脂宁胶囊”。经调查,该经销部通过网络宣传的购药信息,于2008年10、11月先后两次购买药品糖脂宁胶囊共计600盒。经河北省药品检验所对该药进行检验,确定为假药。此案已移交公安部门。

案件二:邮寄假药案

此案是2009年3月1日河北省高速交警高邑县大队移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经该局执法人员核对,扣押的金杯面包车中共载有“复方川羚定喘胶囊”、“复方风湿关节炎胶囊”等各种“药品”65个品种,15383瓶,涉案金额30.766万元。同时,在车内发现“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397张,涉及30个省、市、自治区。经检验,该批药品全部为假药。该局派3名执法人员到河南台前县调查,没有找到包装标示的生产厂家和地址,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案件三:假“人血白蛋白案”

此案于2009年5月4日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举报人通过成某购买人血白蛋白6盒,经河北省药品检验所对该药进行检验,定为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按照有关规定,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案件四:假注射用头孢曲松钠案

此案为2009年7月27日石市东开发区工商局转送案件。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在某兽药企业的仓库内查获标示为上海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头孢曲松钠18盒,未贴标签疑似以上药品287盒;疑似广东某公司生产的药品180盒零44支,以上药品共计24000余支,案值150余万元。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函协查,以上药品均为假冒药品。因所涉药品为注射用粉针剂,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已将此案移交公安部门。

案件五:非法配制“痹痛灵胶囊”案

此案于2009年6月19日根据群众举报查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发现,该门诊部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非法配制制剂,现场发现“痹痛宁胶囊”等521瓶,货值金额总计5395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给该门诊部予以22119.5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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