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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作伪证罚3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11-19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98

昨日,记者从玉屏侗族自治县法院获悉,贵阳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因向该院出具伪造的重要证据,被罚款3万元。

近日,玉屏自治县法院在审理原告杨某诉被告玉屏自治县畜牧水产事业局、第三人贵州省畜禽良种场养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贵阳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出具了伪造的重要证据——N072320962号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严重妨碍了该案的审理。为维护法律尊严,制裁违法行为,玉屏自治县法院对贵阳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作出了3万元罚款的决定。

11月10日,贵阳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主动到玉屏自治县法院交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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