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省(市)边界动物防疫屏障,防堵外疫传入。对从外省(市)调入广元境内的种畜、种禽、奶牛或其它非屠宰动物,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异地引种审批政策,在调运前至少2周进行一次强化免疫且合格的方可准入,引进畜禽到达目的地后再进行14-21天的隔离观察检疫,合格的准予同群饲养。禁止从疫区引进畜禽。
二、制定科学免疫程序,强化动物疫病预防。按照“预防为主、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各类动物疫病发生流行的特点,制订科学的免疫程序和方法,并利用科技下乡、技术培训等方式把这些方法送到养殖场(户)手中,指导他们科学、规范、有效地实施免疫,切实提高动物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
三、加大兽药饲料监管,确保畜牧业投入品安全。严格执行国家兽药经营许可条件,大力推行兽药饲料市场备案准入,建立兽药饲料购货、经销、使用等全过程的台帐管理制度,严厉打击经营、使用假、劣兽药、饲料和违禁药品的行为。
四、强化动物检疫,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加强畜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畜禽产品流通市场监督执法,实现染疫畜禽不出村(户),不合格动物产品不进入流通环节,不上老百姓餐桌的目标。
五、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制定并不段完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加大疫苗、消毒药等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市、县疫情扑灭预备队员的培训和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