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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开展兽药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检查活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1-09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60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第426号、560号公告和农办医[2006]20号《关于兽药产品流通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严厉打击经营、使用非法兽药产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兽药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和动物性食品安全,无锡市从7月10日起对全市兽药经营、使用环节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71次,出动执法车辆114台次,检查兽药经营单位236个,检查畜禽养殖基地58个,检查兽药品种1307个次,数量达9902箱(件)计190368盒。总结此次检查,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各地接到市农林行政执法支队《通知》后,均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宜兴、江阴和北塘区还组建了以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组织指挥系统,并做到检查车辆重点保障,检查经费重点倾斜。北塘区还及时向政府领导作了专题汇报。
  二是重点突出。这次检查把兽药经营单位和畜禽养殖场兽医室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把未通过兽药GMP验收企业(车间)的所有兽药产品、列入农业部560号公告《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的兽药产品和兽用精神药物作为重点检查产品,把查找无锡市云海兽药有限公司非法生产的假兽药作为重点任务。
  三是效果明显。这次检查各地事先都对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兽药产品流通有关问题的通知》、农业部560号公告和兽用精神药物定点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进行了系统学习,江阴市和滨湖区还对相关规定、政策制作了书面宣传材料。检查中也充分体现了检查与宣传相结合、教育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据统计,这次对兽药经营单位的检查面达到了88.72%,对重点畜禽养殖基地的检查面达到了80%以上;对39家经营企业和养殖基地做出了限期整改的处理决定,对7起无证经营、经营假兽药及人用药的行为做出了立案查处的决定,没收了假劣兽药1280盒,货值达24810元。
  通过这次检查,还发现了一些普遍问题:一是部分兽药经营企业的业务人员对业务知识掌握不够,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二是人药兽用现象在局部地区和畜禽养殖基地比较突出,养殖基地普遍没有建立用药记录。三是少数已通过GMP验收的企业其产品包装上仍未标注“GMP”标识,给监督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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