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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畜牧兽医推广体系改革工作总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9-28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87

一、改革的总体情况

1、机构建设情况。全市设10个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每个乡镇一个。管理模式实行双重管理、以乡为主的模式。核定畜牧兽医公益性岗位10个,原则上按每村核定一名防疫员,全市共聘用133名防疫员。

2、队伍建设情况。10名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中,大专1名,中专6名,高中3名;职称助理2人,中级8人;年龄30年以下1人,30至40岁3人,40至50岁2人,50岁以上4人。拥有乡镇兽医从业人员241人,其中防疫员133名,诊疗人员197人。乡镇兽医从业人员年龄结构18至29岁18人,30至49岁129人,50岁以上94人;学历结构初中及以下146人,高中(中专)83人,大专以上12人;职称初级198人,中级43人。与改革前相比,乡镇兽医从业人员减少126人,下降34.3%。

3、经费保障情况。2009年,预算“以钱养事”经费180万元,其中,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以钱养事”合同34万元,培训费5万元,物化投入10万元,防疫员工资88.9万元,防疫疫苗、器械及工作经费43万元。10名中心主任按政策参加了养老和医疗保险,人均保费4500元,从合同人平3.4万元中列支;133名防疫员有138名参加养老保险,人均保费3035元,全为自缴。

4、条件能力建设情况。10个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都进行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央共投入资金76.5万元,新建用房563平方米,改造业务用房935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578台套,改善了办公条件、交通条件、办案条件和防疫条件。

二、运行机制

(一)强化政府行为,实行政府埋单。动物防疫服务由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标的,与乡(镇)处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签订畜牧业公益事业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要明确防疫疫病的种类、防疫密度、防疫效果和双方责权利关系。市政府斥资180多万元对动物防疫埋了单,财政承担了强动物防疫所需的疫苗、器械及标识、防疫员工资、防疫反应死亡补偿等费用。乡(镇)财经所和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负责防疫员工资的发放和监督管理, 全市防疫员平均每村7000元包干,具体发放标准由各乡镇按畜禽饲养量、防疫难易程度酌定,2009年对全市防疫员进行了意外伤害保险。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市动物防疫的技术指导、防疫人员的资格审核、动物防疫疫苗和防疫物资的组织发放管理以及全市防疫监督考核等工作。

(二)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免疫效果。为了提高免疫效果,狠抓疫苗采购、防疫员招聘、中心承包、优质服务四大关键环节。一是规范疫苗采购渠道,严把质量关口。强制免疫的疫苗统一到省畜牧部门集中采购,计划免疫的疫苗统一到宜昌市畜牧部门集中采购,资金由国库集中支付。二是对防疫员实行定岗招聘制。由各乡镇(处)组织,以村或防疫小区为单位,通过竞标方式聘请防疫员。参加竞标的防疫员必须有从事畜牧兽医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具有一定兽医临床经验,且持有《动物诊疗许可证》、动物防疫员证。动物防疫工作量按防疫小区确定,原则上每个村或1500个农户左右划分1个防疫小区,设1名防疫员岗位。三是动物防疫实行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承包服务机制。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分别接受市畜牧部门的行业管理、技术指导和乡镇政府的职能管理;负责区域内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防疫物资调配、疫病防治工作;负责防疫服务的发包管理工作;协调承包防疫人员与村级组织的关系。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制订了具体考核管理办法,实行绩效挂钩,并与防疫员签定了合同。防疫人员与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只发生业务指导关系、行业管理和防疫工资核定关系。四是创新推广方式,适应农民需求。中心人员和防疫员采取包村入户、零距离接触的服务方式,开展技术推广工作。每个农技员包1~2个村、联系2~3个农民技术员和5个科技示范户,对农民提出的问题做到有问必答,并经常入户指导,切实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难题,实现技术人员与农民面对面的互动交流推广。中心人员采取进村举办培训班、开办广播电视讲座、创办科技小报等形式,广泛开展新技术、新成果、关键技术和动物疫病预报等基础性技术的传播推广,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

(三)健全服务体系,凝聚工作合力。一是理顺管理体制。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人、财、物下放乡镇管理,防疫由乡镇实施,检疫由市统管。市成立了重大动物防疫防治指挥部,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村成立了防疫专班,确定了监测、报告员。二是制定管理办法。市出台了《宜都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宜都市农村公益事业畜牧业服务承包合同书》、《宜都市重大动物疫病处理程序的规定》、《宜都市动物防疫和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宜都市动物防疫员岗位职责》、《动物防疫技术操作规程》,做到了有可循,有规可依。三是构建服务网络。全市动物防疫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处)人民政府为防疫责任主体,以村为单位,具体负责动物防疫工作。各乡镇处行政一把手是防疫、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防疫、防治重大动物疫病的工作领导,对防疫、防治重大动物疫病进行部署和安排,落实防疫、防治重大动物疫病经费和处理经费,督办防疫进度和调配疫情处理相关人员。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防疫、防治重大疫病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情况的收集、上报。乡(镇)处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按照与当地政府签订的《宜都市农村公益事业畜牧业服务承包合同书》的要求,具体负责防疫工作的实施、技术指导、防疫登记,参与处理所辖区域的重大动物疫病扑灭等工作。各乡镇政府对各村制定了考核指标,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村组干部工作责任制考核,严格奖惩。防疫时,各村必须安排1名干部带队,负责协助动物防疫,免疫证的填写发放以及疫登记和消毒等工作。防疫员按照规定的防疫要求具体实施防疫,确保防疫入户率100%。

(四)建立四大机制,规范防疫运作。全市要求猪猪瘟、猪蓝耳病、鸡新城疫、五号病、禽流感、羊痘的防疫密度达到100%,“三位一体”的动物免疫标识率达到100%。栏圈消毒面达到100%。牛、羊、禽的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1%、3%、7%以内。为了将这一目标落到实处,建立四大机制,规范防疫运作。一是建立目标责任机制。从市到乡镇到村组建立防疫“双向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状。对防疫工作经费和疫病处理经费不到位而影响防疫进度、引发动物疫情和造成疫情扩散的,追究乡(镇)处行政一把手责任。对宣传和组织不到位,动物防疫工作进展缓慢或达不到宜昌市平均水平的,追究市畜牧兽医局主要领导人责任。疫情发生后,措施不力致使疫情蔓延或造成重大疫情发生的,追究疫情所在地乡(镇)处行政一把手、分管负责人和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责任,并连带追究市畜牧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因防疫操作不严或防疫入户率达不到100%而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的,追究防疫员责任。农户自主或拒绝防疫,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的,政府将不给予扑杀补偿,损失由农户自己承担。因防疫的物质、资金未按规定要求到位、扑灭疫情配合不及时的,追究市直相关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二是启动宣传发动机制。利用广播、电视、标语、会议将《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防疫知识、免费防疫“两瘟三病”(猪瘟、鸡瘟、五号病、禽流感、羊痘)的政策宣传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春秋两季集中防疫,统一由政府组织,村组干部宣传到户。三是创新资金投入机制。对动物防疫资金实行“四个直达”,即疫苗、器械、标识等防疫物质直达业主,防疫反应死亡赔偿和扑杀补贴直达农户,防疫员工资直达防疫员个人帐户,改革资金直达兽医个人帐户。四是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在防疫期间,市政府、市畜牧曾医局及各乡镇(处)分别组织督查专班到各村组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疫结束后,各乡镇(处)组织专班根据防疫登记表和耳标佩带情况随机对各村的防疫密度进行抽查。抽查的数量不少于总户数的10%。防疫结束15天后,市畜牧兽医局用30天左右时间组织专班对各乡的动物采血化验测定免疫抗体水平,判断猪瘟、鸡新城疫、W病、禽流感、羊痘等强制免疫疫病的免疫效果。每年全市抽检的抗体血样在8000头份以上。今年,市畜牧兽医局和市总工会共同主办了宜都市动物抗体监测和生猪宰后检验操作竞赛活动。市里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进行综合考评。由乡镇分管农业领导、市畜牧兽医局分管业务局长及有关专家、村民委员会主任、科技示范户代表及农户代表组成考核工作专班,按照承包服务合同的内容,对防疫员所承担的量化工作任务实行综合考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1、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人员少、经费紧。由于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畜牧业的发展,对养殖小区、标准化饲养、疫病监测、养殖治污、生猪保险、良种补贴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有大量的基础工作要中心去做,工作量增大,有些是公益性服务合同之外的,而每个中心只有一人,忙不过来。中心只解决了一个人的工资及社会保障,没有办公和业务经费,只能维持基本工作状态。应敷的多,主动开展工作的少。

2、畜牧技术推广力度大大减弱。“以钱养事”服务以前,实行的是承包、技物结合服务,靠服务效果向农民收取承包费。“以钱养事”以后,存在重防疫、轻畜牧技术推广,往往造成对动物疫病防治时间和方法、饲养管理、标准化生产技术、先进的良种、购销信息宣传到户不及时,农户的需求和技术难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畜牧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出现“肠梗阻”。

3、培训不够、科技推广硬件装备不足。防疫员知识老化,没有进行系统培训。近年来随着畜禽跨地域调运增多,新的疾病不断发生与流行,防治技术也在不断改进与更新,而由于兽医人员知识老化,对各种新发疾病的防治显得力不从心,诊断结论错误、防治方法失当等现象时有发生。许多农户只知道有病花钱治病,不知道通过科学饲养和综合措施来预防疫病;还有不少农户不知道病死畜禽如何妥善处理,而将病死畜禽乱扔乱弃,导致农村畜禽病害易发生流行。

三、对策

1、创新推广方式,适应农民需求。一是中心人员和防疫员采取包村入户、零距离接触的服务方式,开展技术推广工作。每个畜牧技术人员包1~2个村和5个科技示范户,对农民提出的问题做到有问必答,并经常入户指导,切实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难题,实现技术人员与农民面对面的互动交流。二是中心人员采取进村举办培训班、播放畜牧实用技术碟片、创办科技小报等形式,广泛开展新技术、新成果、关键技术等基础性技术的传播推广,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三是对当前畜牧业生产急需的集成技术、关键技术和重大新技术等,由市畜牧局向市政府或有关部门申请立项,市畜牧局和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并分解推广任务到人,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四是开展约定服务,依托龙头企业和协会,扩大订单生产。五是建议市委、市政府新增畜牧技术推广经费20万元,在“以钱养事”经费中列支,专项用于畜牧技术推广。

2、加强培训,硬化投入。一是鼓励职工参加继续教育提高素质,市畜牧局与三峡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开展相关专业的学习培训,力争三年内所有聘用人员达到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二是组织中心人员和防疫员参加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集中学习培训,学习天数一年不少于15天,市畜牧兽医局每年组织一次业务知识考试,考试不及格者准予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予以辞退。三是选择复合型人才外出考察学习,到生产一线锻炼,培养技术业务骨干。

3、建立考核机制,改革分配制度

(1)实行工作日志制度。中心人员每月工作时间必须保证22天以上,工作日志由服务对象(乡镇政府、村组干部、科技示范户、农户)签字认可。

(2)完善考核监督机制。由乡镇分管农业领导、市畜牧局分管业务局长及有关专家、村民委员会主任、科技示范户代表及农户代表组成考核工作专班,按照承包服务合同的内容,对防疫员所承担的量化工作任务实行综合考评。抗体监测要覆盖每个防疫员,并以抗体监测的结果作为防疫效果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采取定时考核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考核签字登记,服务项目台帐管理,考核评价结果公示等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进行综合考评。

(3)改革分配制度。工资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项组成,各占50%。每月完成22个出勤日(含病假)以上的人员,领取全额基础工资(事假日按50%计发基础工资),否则按日平均基础工资累加扣减。考核分值达到90分以上的称职人员领取全额绩效工资;考核分值90分以下的按比例扣减,每差1个百分点扣1%的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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