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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区开展畜产品“三品”专项整治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9-27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46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三品”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09]16号)精神,切实维护无公害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畜产品认证权威性,进一步提升畜产品信誉,确保畜产品的产品质量,加快实施畜牧业品牌战略,积极推进和有效实现我区畜产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包装标识规范化、监督管理制度化,抓好60年大庆和中秋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供应,我区认真开展“三品”专项整治工作。

一、强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积极宣传讲解“三品”专项整治的意义,引导和激发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提高消费者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兽药、饲料经营户、规模养殖场的规范用药的宣传力度,严禁经营、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药品。积极向社会公布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二、加强投入品源头监管

对兽药、饲料经营单位、规模养殖户进行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品的检查,检查生产经营过程是否有生产经营记录、是否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是否有添加违禁药品、是否销售假劣饲料兽药。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同时,区畜牧兽医局与各规模养殖户、兽药饲料经营户签订《动物防疫责任合同》、《思茅区兽药饲料经营质量承诺书》,要求各规模养殖户、兽药经营户不从非法渠道购买兽药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不从资质证明不符合规定的人员手中购兽药、饲料,不销售假冒伪劣兽药、不销售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药品、不销售过期药品,共签订承诺书25份,责任书300余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20份。要求各兽药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兽药购、销货台帐记录,用药记录。制定发放台帐记录500本,要求详细记录兽药购进销售的渠道、生产企业、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通过以上措施,有力提高了我区兽药饲料经营单位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视力度。

三、对“三品”重点企业进行清查

思茅区有无公害绿色食品获证单位2家,此次专项整治对该两户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表明,两户绿色食品获证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均严格执行绿色食品生产相关规定,同时建立健全了相关生产记录档案和生产操作规程。基本达到了畜产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包装标识规范化、监督管理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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