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华蓥市创新举措 力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9-02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72

随着畜牧业的迅猛发展,畜产品市场日益丰富,确保畜产品安全,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可靠、优质放心的畜产品,是促进畜牧业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必然要求。华蓥市从动物及其产品生产、流通、销售及畜牧投入品管理等环节入手,狠抓组织领导、执法队伍建设、从业人员素质提高、畜产品安全宣传,实行质量安全承诺制、严把生产经营资质准入制度、建立饲料兽药经销户积分制管理办法、实行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实施购进动物及动物产品申报检疫制度,全力抓好畜产品安全工作,确保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今年1—8月共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了省地文件精神,成立了畜产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人员为成员。结合我市实际,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2009年华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根据时间安排,分为宣传阶段、自查阶段、查找问题阶段、整改阶段,做到人人有责任,工作有目标,绝不走过场,真正把动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了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参加了广安市举办的乡镇畜牧兽医站长培训班,我市对全体在职在岗检疫人员开展了为期一天的培训会,加大了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重点讲解了检疫规范操作、机打开票、跨省调运畜产品具体要求及防疫知识等,提高了他们的综合素质。二是局领导及执法大队不定期对乡镇检疫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华蓥市检疫人员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罚。

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增强自律意识 一是对全市17户畜禽及其产品经营业主进行了专题培训,传达了省畜产品安全会议相关精神,重申了跨省调运相关条件,要求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二是对全市60余户饲料、兽药经销户进行了专题培训,要求他们不销售、不制造假冒伪劣产品。三是对40余户畜禽规模养殖场业主进行了专题培训,重点培训了防疫知识、疫病诊疗等知识,强调严格按照“117”制度做好免疫和各种生产记录等。

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通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办黑板报、简报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都认识到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理解和支持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对《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二是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三是深入养殖户大力宣传养殖环节使用“苏丹红”等违禁药品的危害性;四是加强生鲜牛奶及乳制品饮用安全和目前奶牛生产相关知识问答等方面的知识的宣传。共举行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8000多份,横幅2条,办黑板报和简报4期。

实行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 一是与各畜产品经营单位签订了《华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17份,各畜产品经营单位承诺畜产品质量安全,不出售未经检疫肉品,积极配合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展日常常规性的监督检查工作。二是与规模养殖场业主签订了《华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40余份,承诺不使用假劣、过期、违禁饲料兽药,严格按照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标准进行养殖生产。

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申报检疫制度 为了防止在动物、动物产品引进时带来动物疫病,我市向市内的畜禽养殖大户、贩运户和屠宰场业主发放了《从市外购买畜禽及畜禽产品申报检疫通知书》,凡是需要从市外购运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必须提前3天到畜牧执法大队或者当地畜牧站组进行书面申报,经畜牧执法大队同意购运后,方可调运进入我市;在购运动物及其动物产品到达卸货地点后,必须报告所在地的畜牧组,经检疫执法人员查验有关检疫证明,并检疫合格后,方可卸货、隔离观察或者经营。半年来,共有申报检疫32起,查处2例未经申报检疫案件。有效地防止外疫进入我市。

建立饲料兽药经销户积分制管理办法 为有效遏制饲料兽药经销户违法经营行为,从2006年开始,摸索推出“积分制管理办法”,即对饲料兽药经销户在证照有效期内参加业务培训、证照办理、产品质量、遵纪守法等方面设定不同的分值,每户经营户全年共计12分,对经销人员违规违纪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扣减一定的分值,并实行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每发现一次违规行为扣除1-3分,对全年积分被扣完的饲料、兽药经销人员,吊销相关证照,取消经营资格,一年内不得从事本行业的经营活动。市场上基本杜绝了过期、变质、伪劣饲料和无GMP标识的兽药产品及“舀舀药”销售。

推广违法经营有奖举报制度 对于那些故意逃避申报检疫和违规生产、经营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者,一方面加大了执法巡查力度进行严厉打击,另一方面在全市广泛宣传并公布有奖举报电话,对举报属实的给予100-1000元的现金奖励,从而做到严厉查处一个,规范经营一片,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和效果。

推行生产经营资质准入制度 为进一步确保畜产品的安全,推行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建设,实行生产经营资质准入制度。对符合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的养殖场(基地)实行资格申报制度,重点从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对畜产品和生态环境的污染方面进行监管,从源头上把好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关。严格畜产品经营者的资质准入,近两年对全市肉品经营者、屠工及其饲料兽药经营者的经营资质按《动物防疫法》及相关规定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督促办理或更换了《动物防疫合格证》,办证率达到了100%,杜绝了无证经营行为。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