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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畜牧局设立举报奖 举报\"瘦肉精\"最高奖三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8-29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34

即日起,如果发现饲料生产企业、养殖场(户)非法销售和使用“瘦肉精”,可拨打电话举报,最高可奖励3000元。

昨日,省畜牧局传来消息,专门拿出10万元奖金,设立违法案件举报奖,只要是河南省辖区内的饲料生产企业、畜牧养殖场(户)非法销售、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大家都可以举报。

举报人以书面材料、电话或其他形式向省畜牧局举报时,要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或违法事件发生地)、违法行为等违法事实,而且,还要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对于举报河南省辖区内饲料生产企业、畜牧养殖场(户)销售和使用“瘦肉精”案件被查实的,对举报人奖励现金2000元。如果是销售和使用“瘦肉精”案件被查实,并在现场查获“瘦肉精”违禁药品的,对举报人奖励现金3000元。省畜牧局在举报事实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通讯地址:郑州市经三路91号,邮编450008,可寄到河南省畜牧局饲料处。电话: 0371-65778881、65778882、65778883、65778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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