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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定点屠宰场分五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8-19  作者:牛博  浏览次数:197

据8月6日商务部条法司发布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来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可能分为五个不同等级,屠宰企业规模化生产和连锁经营、配送有望得到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鼓励和支持。具体内容可在商务部网站查询,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2009年8月26日。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由高到低分为AAAAA、AAAA、AAA、AA、A五个等级,其中,屠宰场申请A级,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并提交证明其符合所申请等级条件的有关材料;申请AA和AAA的,应当通过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AAAA的,应当通过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AAAAA级则需要达到AAAA级三年以上才能申请,其申请途径与AAAA级一样。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已经通过等级认定一年以上,并且符合更高等级标准要求的,可以申请认定高一等级,并由相应部门按照新的等级标准重新审查认定。

商务部统一组织生猪屠宰分级管理工作。商务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成立由屠宰、畜牧兽医、食品安全、环保、建筑、财务等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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