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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生产流通环节监督 药品购销将被严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6-30  作者:青青  浏览次数:221

记者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获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强化药品生产、流通过程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和经销假劣药品违法活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据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已就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购销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发出通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对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的监管工作,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要求从事药品购销活动。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结合2009年《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和GSP认证工作,对企业药品购销中票据管理进行检查。对继续违规操作的,应依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为其提供账号、发票、证明和许可证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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