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牛、羊等反刍动物养殖中使用瘦肉精,是近期出现的严重危害畜产品安全的新问题。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对反刍动物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管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下发文件,要求各市(州)畜牧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此项工作。一是要立即开展对反刍动物尿样中瘦肉精的专项监测,要求每个市(州)监测数量不少于60头(份),其中达州、广安、内江、泸州等与外省(市)接壤的市监测数量不低于100头(份)。二是要加强对反刍动物养殖场户的监管,把对反刍动物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的监管纳为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三是要向养殖户广泛宣传在反刍动物中使用瘦肉精的严重危害,严防瘦肉精向反刍动物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