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省畜牧兽医局召开全省畜牧兽医系统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坚决防止猪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确保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稳定,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生猪生产健康稳定发展。
按照省局会议精神,佳木斯市快速行动,采取八项措施全力做好猪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防控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和分析,按照国家和省局的具体安排,全面开展猪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工作,认真完成省局下达的采样任务。要扩大全市猪群的监测范围,重点加强对种猪、规模猪场的跟踪监测,及时排查疫情隐患。二是继续落实猪场综合防疫管理措施,严格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严格疫情报告、免疫等各项防疫制度,进一步强化猪场消毒、检疫、无害化处理等各项综合防控措施。三是严格动物防疫条件管理,控制进出猪场的人员、车辆、物品等,加强生猪饲养和兽医人员的自我防护。四是密切关注国(境)外疫情发展变化,要会同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边防、公安等部门,严格检疫监管等措施,防止疫情传入。五是加大产地、屠宰、流通和储藏等环节的检疫监管,严防病死猪出场销售,对病死生猪实施严格的无害化处理,保障上市猪肉消费安全。六是作好甲型H1N1流感病毒诊断试剂、疫苗的储备,防患于未然。七是加强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掌握甲型H1N1流感病毒诊断技术,提高检测能力和防控水平。要开展村级防疫员培训工作,将培训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如期上报省局,以争取培训补贴。八是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兽医实验室监管,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同时,针对当前生猪价格下跌的严峻形势,要一手抓动物疫情防控,一手抓稳定生猪生产,全面落实好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强生猪生产数据监测与发布。近期,市局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地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八项”防控措施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