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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强制检查瘦肉精出台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0-07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67
近日, 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的《上海市生猪产品安全监管办法》有望在年内颁布。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引发食物中毒的猪肉有产地颁发的检疫证明和道口检查章,却在终端市场发生了安全事故, 暴露出一定的监管漏洞。针对这一问题,上海市近期将出台强制性规范, 要求各终端销售市场对外地供沪的生猪肉实行再次‘瘦肉精’抽检,避免‘漏网之鱼’。”
  记者了解到,按照规定, 所有外地入上海猪肉在进入上海批发市场后,市场方面应进行“瘦肉精”检测,其检测比率不能低于5%。与此同时,在年内即将出台的《上海市生猪产品安全监管办法》有关规章中, 还拟出台新规定推出小包装“定型”猪肝。今后猪肝就必须按照定型包装的规定出售, 并标上猪肝的生产日期、生产地址和保质期等。市民购买猪肝时一目了然, 避免不安全的猪肝滥竽充数。猪肝“定型包装”后将对生产方问责, 如果猪肝出现问题,消费者和政府监管部门可直接找到生产方责任人。
  目前, 上海本地养殖的生猪均由兽医卫生部门检验检疫合格后才批发上市,同时还接受“飞行”检查和出场前的抽检,确保猪肉安全。 在近期连续召开的食品安全联席会议上公布的上海本地生猪“瘦肉精”抽检中, 无一例呈阳性,100%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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